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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走向全面开放
根据入世承诺,明天是我国保险业入市三周年,也是我国保险市场全面开放的日子:从这天开始将对外资保险公司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 入世以来,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已取得明显成果。循序渐进的梯度对外开放战略推动了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的有序发展,促进了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中外保险公司公平竞争、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显示,截至11月底,已有40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73个营业机构。其中寿险公司23家、产险公司14家、再保险公司3家。目前他们已占我国保险公司总数的一半以上。另有5家外资保险中介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机构。 与此同时,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已从1999年的18.2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03年的67.3亿元,5年增长了2.7倍;资产规模也从1999年的44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03年的197.8亿元,5年增长了3.5倍。 引人注目的是,在保险发达城市,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增长极快。在开放较早的上海和广州,都已超过10%。2003年,外资财险、寿险公司在上海所占份额分别达到8.87%和14.08%;在广州分别达到2.55%和16.7%。 由于外资保险公司的参与,不仅从数量上丰富了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而且随着参与深度和广度的不断发展,向我们展现了现代保险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从而也促进了我国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的逐步提高。如国际上一些优秀的保险、金融企业积极参股中资保险公司,优化了股权结构,改善了经营机制。1993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了摩根斯丹利和高盛两家外资股东,2002年又吸收了汇丰保险公司参股。今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香港上市时,外资的股比已经达到41.3%。 198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以保费年均34%的速度增长,对资本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中资保险公司积极寻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合作,以增强资本实力。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募集资金62.2亿港元。2003年11月17日、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同步上市,募集资金34.75亿美元。通过境外上市,两家公司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历史问题,降低了系统性风险。 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以后,带来了高质量的服务方式和成熟的保险产品,对我国保险业产生了良好影响。如1992年,美国友邦公司进入上海保险市场,引入了全新的寿险营销制度,这种一对一的服务,使客户更直接地认识了保险业,促进了我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繁荣。1999年10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了我国第一份投资连结保险,推进了我国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此后,我国各家保险公司还开发了一系列分红等新型保险产品,使产品品种越来越丰富。 自明日起,我国保险市场即将全面开放,这无疑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无疑具有很大促进作用,但风险也与之俱来。如何趋利避害、操之在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孙祁祥认为,全面开放保险市场后,必须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引导外资进入经营区域、抵御开放带来的潜在风险。 首先,要识别和应对进入我国市场的跨国公司滥用市场影响力,防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的并购行为以及由此对我国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根据WTO协议,2004年底外资保险进入我国将取消地域限制。然而,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外资公司仍然会将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基础设施相对健全、人均收入较高、“簇群效应”明显的东部地区。因此,如何合理、正确地引导外资进入中西部市场,以缓解区域不平衡的状态,是管理层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卢怀谦/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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