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政策法规
>> 正文
★★★
在深圳新设保险机构总部奖励500万
在深圳新设保险机构总部奖励500万
深圳市30日公布《关于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
深圳市政府30日正式公布的《关于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深圳成为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新设总部分部均可获巨奖
《意见》提出,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深圳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深圳保险业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从市场局部开放向全面开放转变,从单一服务功能向多重功能转变,从相对独立发展向与外部联系更加紧密转变。
为此,《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对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购房建房政府有补贴
总部或地区总部在深圳的保险机构新购置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大型保险机构在深圳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需购地自建办公用房的,其用地经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并报深圳市政府审批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由深圳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返还地价(含配套费等)的30%。保险机构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在原来面积基础上新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可以申请补贴。
新设经纪公司也有巨奖
对在深圳新设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公司严格依法纳税,上年度利润达到规定数额,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上年度利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鼓励发展中小型企业保险
《意见》提出支持保险业组织及产品服务创新。积极探索专业性保险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鼓励保险企业在深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和健康保险,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配套服务;发展中小型企业保险,为民营、高科技企业等提供服务;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报)
版权所有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及相关商业行为 本公司保留相关权利。【
发送给好友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北京颁布新规简化寿险产品报送和备案程序
下一篇文章:
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
最新6篇热点文章
最新6篇推荐文章
相 关 文 章
压岁钱怎么花
保险代理从业资格应试精要
中国房市整体透明度逐步提高 监管
北京6月新房涨幅全国第二
首款QDII产品在湘发售
七家银行获批QDII资格 额度已达到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员名称:
密码:
匿名
·
注册
·
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05
长沙益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湘ICP备05004575号
全天候为您服务 0731-5828769 传真:0731-5151372
企业邮箱:webmaster@chinalcw.com E-mail:csyizhi@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