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会计业涉足证券期货再拟新规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具体罚款数额和惩罚措施,但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程度明显较轻,且未涉及对事务所及注会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理。 财政部会计司正在酝酿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注册的管理办法尽管还在“征求意见稿”,但已引起业界广泛关注。按照这份文件,国内目前70多家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再次面临考核。 这亦意味着,他们是否能继续拥有审计上市公司报表的资格,将被重新认定。 专家透露,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以及执业质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表明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依法行政迈出一步。 也有业内人士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同意见。比如,认为《征求意见稿》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准入门槛太低,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退出机制等。 在他们看来,这些问题容易造成注会行业“小所拼凑,大所分裂”的混乱局面。此外,《征求意见稿》的罚则虽然更具体,罚款数额也更明确,但惩戒程度仍显“过轻”。 强调依法行政 今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其中与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范围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两项,即取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核发的行政审批;取消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和合并、分立审批。 这涉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做出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是在此背景下开始起草的。 一位参与文件起草的官员告诉《财经时报》,“与过去的规定相比,变化将相当大。” 他介绍,《征求意见稿》将更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以及各个步骤的相应职责、权限将有明文确定,内容主要包括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变更、退出、日常管理和罚则等几大部分。 这项“管理办法”也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的需要。此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汪建熙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的一次会议上曾特别强调,“目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虽然越来越完善,但虚假信息仍然时有发生,这与企业制度落后、诚信和法制建设不完善、自律水平低下和政府监管缺失有密切关系”。 “这几年,证券市场很不平静,很多上市公司出现会计丑闻,这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行政管理缺失密切相关。”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星辉说。 门槛高了还是低了? 财政部科研所徐玉德向《财经时报》分析,《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体现在对注会业的行政管理办法转为注册管理办法。其中,最受业界关注的是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门槛问题。 前述官员并指出,《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业务注册的条件,与原管理规定中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较大区别。 按照《征求意见稿》,新的申请条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相当详尽。例如,必须达到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申请注册前发生合并行为的,自合并后工商登记日至提出申请日已满一年,但合并前有一方已具备本条其他各项条件的除外;申请注册前三年内未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注册会计师不少于60人;上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未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累积职业风险基金不少于300万元。 另外,首次通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通过注册后一年之内,承接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客户数量不能超过5家。 据徐玉德分析,新的注册条件比原来严格许多,业务收入从原来的8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强调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执业质量;并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加入了会计师事务所购买执业责任保险的条件,这在一定程度维护和保障了注会和客户双方的利益。 在他看来,《征求意见稿》规定必须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净资产,而不是审核实收资本,这样可以防止会计师事务所负债经营。 记者采访获知,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准入门槛抬高了不少。 但陈星辉不这样认为。“看上去准入门槛和以前相比要严格,但由于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被取消了,实际上,准入的门槛还是低了。”他说。 罚则孰轻孰重 前述官员强调,《征求意见稿》的另一大变化,是列出更加明确的条款,对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退出做出规定,可以做到“有进有出”。 以前虽然也有退出条款,但形同虚设,会计师事务所即使犯了很严重的错误,也只是受到处罚,而非退出市场。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退出机制仍非常不完善,相关规定很含糊,这就给行业的健康发展留下了“不稳定的种子”。 陈星辉告诉记者,从2000年开始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重组浪潮,实际都是为争夺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他说,会计师事务所准入门槛降低,极有可能让市场产生一个裂变的过程,“小所拼凑,大所分裂”的混乱现象就会出现,这很可能会导致市场的恶性竞争,并阻碍“上规模、高水平、有竞争力”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形成;这还不利于注会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容易加大行业的风险。 徐玉德认为,《征求意见稿》的罚则和以前相比更详细,规定了一些具体的罚款数额和惩罚措施,但在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程度上,明显比以前轻,且罚则也没有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或注会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理等问题。因此,罚则的警示作用很可能大打折扣。 据接触这份文件的官员透露,财政部有关部门将广泛搜集社会意见,并进行讨论,最后修改《征求意见稿》,然后提交到法律部门审议通过。管理办法何时正式出台,将取决于相关法律程序的推进进度。 (李文科/财经时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