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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三问定期存款转存
央行日前上调了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后,银行营业网点又出现排队办转存的现象,不少储户纷纷到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原存单支取及重新存款业务,同时对现行的定期储蓄存款计结息规则也提出一些疑问。记者就此采访了银行专业人士。
定存提前取按活期计息
问: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为何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答:定期存款转存,其实是将以前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再根据新的利率标准,办理新的定期存款。可见,这其实是两笔业务。就提前支取这笔业务而言,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储户存入定期储蓄存款时,已与银行建立了契约关系,按照这种契约的约定,在存款期限内,银行可以运用这笔资金,到约定期满再将这笔资金归还储户,同时付给约定的报酬(利息)。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实质是一种违约行为。这种现象如果较多出现,将会破坏银行资金使用计划,影响其正常营业。
定存不实行分段计息
问:定期存款为何不实行分段计息?
答:在《储蓄管理条例》实行前,各种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利率调高时分段计息;利率调低时仍按原利率计息。《储蓄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为“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即不实行分段计息。
《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有四个原因:一是强化了存款的契约性。如果存款期间遇有利率调整,存款的利率自动随之调整,储户和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就被破坏了。二是储户能够简捷地计算利率和收益,从而自主选择合适的储种及档次。三是采用了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储户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金融资产形式。四是可以提高储蓄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简化计息方式,为方便储户存、取款创造了条件。其实,在利率下调时这一规则也同样适用。因此,定期存款不分段计息的方式对储户及银行都是合理与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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