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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银行 |
交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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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自动提前终止式股票挂钩”投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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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地区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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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起始日期 |
2006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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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结束日期 |
2006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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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起计日 |
2006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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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期 |
24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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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周期 |
24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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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最高年收益率(%)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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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说明 |
投资收益与中国香港股市中的中国石油化工 (0386 HK)、中国石油股份 (0857 HK)、 中国神华 (1088 HK)三只股票相挂钩。
该产品设有六个提前赎回确定日,预期为:07年1月29日、07年4月30日、07年7月30日、07年10月29日、08年1月28日、08年4月28日;设有一个最终股票价格确定日,为08年7月28日。
另外,银行将在06年7月28日确定挂钩的三只股票的最初股票收盘价和最终确定触发水平。由此,推算出每只股票的触发股价。(股票触发股价=最初股票收盘价×最终确定触发水平)
产品收益设计如下:
情况1:如果在某个提前赎回确定日,股票篮子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股价全部等于或高于各自的触发股价,那么产品将在该提前赎回确定日提前终止,此时,银行将偿还投资本金,同时,按照10.5%的年率和实际投资期支付投资收益,投资本金在美元5万或以上的大额认购者,将按照12.5%的年率支付投资收益。
情况2:如果在六个提前赎回确定日,均没有发生触发事件,那么该产品的投资期将为2年,到期时的投资收益取决于最终股票价格确定日,即08年7月28日当天挂钩的三只股票的表现。
如果08年7月28日当天,篮子里所有股票的收盘水平全部等于或高于各自的触发股价,那么银行将按照10.5%的年率支付投资收益,投资本金在美元5万或以上的大额认购者,将按照12.5%的年率支付投资收益。
如果08年7月28日当天,挂钩的三只股票中有任何一支股票的收盘水平低于其触发股价,那么投资收益为0。 投资者只能拿回投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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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币种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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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起始金额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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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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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条件 |
产品设有自动终止条款:如果在某个提前赎回确定日,股票篮子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股价全部等于或高于各自的触发股价,那么产品将在该提前赎回确定日提前终止。
六个提前赎回确定日,预期为:07年1月29日、07年4月30日、07年7月30日、07年10月29日、08年1月28日、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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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条件 |
个人投资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交行指定网点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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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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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该产品的本金是100%保证的,投资收益主要取决于挂钩的三只股票在提前赎回日与最终股价确定日的表现。
2、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最理想的状况是触发事件发生在第一个提前赎回日,即投资期仅6个月,投资年收益率为10.5%。最糟的情况是触发事件没有发生,并且在最终股价确定日挂钩股票中有一只或者几只股票的收盘价低于其触发股价,那么投资者投资两年将没有任何收益。
3、从挂钩的股票来看,主要涉及石油能源工业与煤炭能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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