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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理财宝®0605期外币理财产品产品
| 产品A:美元半年期固定收益型产品说明 |
| 销售银行 |
中信银行 分行 |
| 名义期限 |
半年(实际存款期限受终止条款决定) |
| 存款金额 |
USD (起点金额5000美元;以100美元的整数倍增加) |
| 募集期 |
2006年04月24日至2006年05月10日 |
| 起息日 |
2006年5月12日 |
| 到期日 |
2006年11月12日 (遇英国、美国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受终止条款决定) |
| 本金 |
100%保证,期末偿还 |
| 付息日 |
2006年8月12日,2006年11月12日 (遇英国、美国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计息方式 |
每季度计息一次,每月计息天数按30天计算,每年按360天计算 |
| 终止条款 |
1.银行在2006年8月12日(遇英国、美国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有权决定是否行使终止权(若要提前终止该协议,将提前二个工作日于营业网点进行公告)。银行若行使终止权,客户可持个人法定身份证件、中信卡和《协议》到原受理网点支取本金及税后收益。 2.客户不能提前支取存款本金。 |
| 计划募集总额 |
USD 10,000,000 (如在募集期内即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结束募集) |
| 质押条款 |
可以质押 |
| 手续费、认购费、托管费 |
无 |
| 收益计算方 |
中信银行 |
| 利息税 |
属于普通存款利息部分银行代扣20%的利息税,对于普通存款利息以外的收益,银行不负代扣代缴义务 |
| 风险揭示 |
1.在存款期内,若市场利率涨幅较大,银行决定不终止该笔存款,那么客户将损失利率提高的机会收益,甚至存款收益可能低于未来市场利率。 2.美元汇率贬值的风险。 |
| 产品特点 |
本金保证、收益保证、结构简单,容易理解和操作,属于大众化产品。 |
| 产品B: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型产品说明 |
| 销售银行 |
中信银行 分行 |
| 名义期限 |
一年(实际存款期限受终止条款决定) |
| 存款金额 |
USD (起点金额5000美元;以100美元的整数倍增加) |
| 募集期 |
2006年04月24日至2006年05月10日 |
| 起息日 |
2006年5月12日 |
| 到期日 |
2007-5-12 (遇英国、美国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受终止条款决定) |
| 本金 |
100%保证,期末偿还 |
| 付息日 |
2006年8月12日、2006年11月12日、2007年02月12日、2007年05月12日 (遇英国、美国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计息方式 |
每季度计息一次,每月计息天数按30天计算,每年按360天计算 |
| 终止条款 |
1.银行在付息日即2006年8月12日、2006年11月12日、2007年02月12日(遇英国、美国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有权决定是否行使终止权(若要提前终止该协议,将提前二个工作日于营业网点进行公告)。银行若行使终止权,客户可持个人法定身份证件、中信卡和《协议》到原受理网点支取本金及税后收益。 2.客户不能提前支取存款本金。 |
| 计划募集总额 |
USD 10,000,000 (如在募集期内即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利决定是否提前结束募集) |
| 质押条款 |
可以质押 |
| 手续费、认购费、 托管费 |
无 |
| 收益计算方 |
中信银行 |
| 利息税 |
属于普通存款利息部分银行代扣20%的利息税,对于普通存款利息以外的收益,银行不负代扣代缴义务 |
| 风险揭示 |
1.在存款期内,若利率涨幅较大,银行决定不终止该笔存款,那么客户将损失利率提高的机会收益,甚至存款收益可能低于未来市场利率。 2.美元汇率贬值的风险。 |
| 产品特点 |
本金保证、收益保证、结构简单,容易理解和操作,属于大众化产品。 |
| 产品C:港币六个月期固定收益型产品说明 |
| 销售银行 |
中信银行 分行 |
| 名义期限 |
六个月(实际存款期限受终止条款决定) |
| 存款金额 |
HKD (起点金额40000港币;以1000港币的整数倍增加) |
| 募集期 |
2006年04月24日至2006年05月10日 |
| 起息日 |
2006年5月12日 |
| 到期日 |
2006年11月12日 (遇香港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受终止条款决定) |
| 本金 |
100%保证,期末偿还 |
| 付息日 |
2006年8月12日、2006年11月12日 (遇中国或者香港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计息方式 |
每季度计息一次,计息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 |
| 终止条款 |
1.银行在付息日即2006年8月12日(遇香港或者中国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有权决定是否行使终止权(若要提前终止该协议,将提前二个工作日于营业网点进行公告)。银行若行使终止权,客户应持个人法定身份证件、中信卡和《协议》到原受理网点支取本金及税后收益。 2.客户不能提前支取存款本金。 |
| 计划募集总额 |
HKD 50,000,000 (如在募集期内即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结束募集) |
| 质押条款 |
可以质押 |
| 手续费、认购费、托管费 |
无 |
| 收益计算方 |
中信银行 |
| 利息税 |
属于普通存款利息部分银行代扣20%的利息税,对于普通存款利息以外的收益,银行不负代扣代缴义务 |
| 风险揭示 |
1.在存款期内,若市场利率涨幅较大,银行决定不终止该笔存款,那么客户将损失利率提高的机会收益,甚至存款收益可能低于未来市场利率。 2.港币汇率贬值的风险。 |
| 产品特点 |
本金保证、收益保证、结构简单,容易理解和操作,属于大众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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