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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雨影响正常居住买受人咋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所谓“质量缺陷”,一般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你的正常居住使用。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你的相应损失或者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秦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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