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收入与房价
(中国私人理财网市场研究部)
房地产的价格是有标准的。国际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家庭的住房消费水平或承受能力,它的警戒线为一个家庭年收入的1/3。超过这个水平,普通家庭就有一点难受。从美国的情况看,从1962年以后的40年中,1套住房的价格为一个家庭年收入的3倍。房价疯涨,泡沫聚集,超出临界点,购房者和房贷机构就要受到惩罚,甚至是重创、危机。2007年发生在美国的次级抵押债危机,已经给了我们警示。
当然,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人口多,人均占有土地资源少,土地的供求矛盾紧张一些,此其一。长期的计划经济对生活需求的压抑和市场机制缺位,使城市居民现阶段对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强烈,也拉动了住房的需求。此其二。其三,城市化进程地加快和农村、城镇劳动力向一、二类城市地转移,也加剧了住房的供求矛盾。因此,中国国民要在城市,特别是一、二类城市安居乐业,其住房的消费成本要高一些。但是,国民为此付出的成本亦应与其资产、收入水平相匹配,要与消费能力、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换句话说,多数城市国民努力工作,赚到的钱,除了基本的消费,还要买得起房,还要有能力如期到银行还本付息,偿还债务。不然,房地产市场的终端消费群体就缺位,房价就成了空中楼阁,少了坚实的基础,说不定喊垮就垮了。
财政部长谢旭人,在最近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做说明时表示:“个税起征点提高至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这也就是说,在全国职工总人数中,70%的职工月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并且,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还将负担1.93人的消费。
而从我国城市目前的房价看,深圳、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类城市的商品房,中心城区均价早已超出2万元/平方米。在这些城市,购买1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若首付30%,即60万元。而60万元首付,再加上装修、家俱用俱添置,恐怕没有80—100万元拿不下吧!而80—100万元,在中国普通老百姓生活中,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了!于是,“住房”与“乳房”成为了年轻男女择偶成婚的刚性条件;于是,向老爸、老妈索要“救命钱”、“吃饭钱”、“维护人格尊严钱”,就成为了一种现时代的流行时尚;于是,浮躁、暴富、投机、赌命、八卦,也就流行开来了。
然而,东拼西凑获得了按揭购房的资格,高高兴兴拥有的“安居”并没有带来“乐业”。余下的140万元按揭,按现行5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年利率7.83%下浮15%计算,年利率为6.6555%(现行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86%,但贷款额度偏低,且前提是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若按商业贷款20年本息等额偿还计算,年房贷本息支出为12.68万元。试想,在中国一类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家庭,有多少人在未来20年能超出这个收入水平。毕竟,我们还要吃饭、穿衣、还得支付物业管理费,还要维持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啊!
在中国的二类城市,其商品房的均价在4000元/平方米左右的水平。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首付30%,为12万元。余下的28万元按揭,若按目前商业首套住房优惠利率计算, 20年本息等额偿还,年房贷本息支出为2.536 万元。而在二类城市,高校毕业生,年薪1.8万元的工作要找,还很难。月收入能稳定达到3000元的工作,除了一些垄断行业外,鲜有!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消费是人类最基本的被动消费。而当这种消费脱离了中国城市最绝大多数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后,它就会发生由量变到质变的变盘与颠倒。而这种颠覆,既是对前期价格过度透支的矫枉过正,也是一种对违背经济规律的强力惩罚。而这种惩罚的结果,将是商业银行面临抵押物大幅缩水风险,购房者、炒房者天天割肉跳楼,欲哭无泪,欲逃无路。美国的次级债抵押风波现在还在上演,还在疯狂的中国房市看来也厄运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