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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权债券业务操作细则出台
为规范含选择权债券的业务操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完成了《含选择权债券业务操作细则》的制定,并于昨日向全体银行间市场成员发布实施。本细则就各类附有选择权债券的在实施选择权过程中所应遵守的流程进行规范。
通常所指的选择权债券是指发行文件中规定该债券附有选择权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债券、发行人提前赎回选择权债券、投资人可调换选择权债券、合并选择权债券、定向转让选择权债券、延期兑付选择权债券等。每种债券赋予发行人和投资者以及作为中介机构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都有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职责范围。
在本细则制定之前,附选择权债券的具体实施步骤主要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协商执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适用于整个市场成员的具体操作规范,随着发行人范围的扩大,这种作法亟需规范。业内人士认为,本规则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明确各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并为各主体履行这些权利和义务提供规范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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