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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解读及运用

 

银行理财产品解读及运用


 

银行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它是一种集合型信托产品。即若干投资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私人资本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定向投资和管理,其风险和收益最终取决于这期产品的经营成果,或合同约定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但从市场认知和投资者的角度看,还是分为三类比较好把握一些。

   1)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的理财产品。

   2固定收益+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或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产品。

   3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②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6·1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它的收益是有保证的。通常情况下,它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同档银行存款的收益。

 

6·1·1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解构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民币理财产品;一类是外汇理财产品。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推出的外汇理财产品来看,主要为美元产品,亦有少量港币、欧元、澳大利亚元产品推出。目前,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购买与结算,均为人民币。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充许经批准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我们相信,随着这一政策的具体实施,固定收益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将越来越丰富,其转换币种亦将趋向灵活多样。外汇理财产品的购买与结算,大都为同一币种,亦有转换为其他币种的。

 

1、人民币理财产品解构

 

人民币理财集合计划0706

 

 

 

 

 

 

发行银行

中信银行

 

 

产品名称

人民币理财集合计划0706

 

 

发售地区

全国

 

 

销售起始日期

20070413

 

 

销售结束日期

20070428

 

 

收益起计日

20070430

 

 

委托管理期

240

 

 

付息周期

240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

3.8

 

 

收益率说明

预期年化收益率3.80%

 

 

委托币种

人民币

 

 

委托起始金额()

50000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10000

 

 

提前终止条件

如信托贷款提前终止,银行有权终止本理财计划;

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申购条件

中信银行各分行各营业网点接受交易申请,申请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件。

 

 

产品管理费

 

 

产品特色

1 本产品投资期限240天,起始认购金额5万元人民币,预期年化收益率3.80%,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到期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2
除了国家电网公司良好的信用保障外,该产品还加入了信托破产隔离保护机制,为投资者的利益加上了双重保险。

 

这期产品是固定收益类产品,集合资金用途为定向信托贷款。募集的资金主要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其贷款本息偿还,由国家电网公司的信誉担保。从目前国家电网公司的运行情况看,风险极小。这期产品银行不收取管理费。银行的获利来源于,它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年化利率高于3.8%。这高出的部分,为银行毛利润,不与投资者的年化收益率3.8%挂钩。这期产品的优势与不足,于投资者而言,有这样一些:

有利方面:(1240天的投资期,可获取3.8%的年化收益率①,其收益水平比银行存款高多了。(2)这期产品的委托管理期,正值我国低利率期和升息周期,且通货膨胀压力增大。因此,为应对通货膨胀,央行加息的几率增大。而这期产品周期较短,只有240天。即使在这一阶段央行升息1227个基点,其税后收益率仍高于银行存款。

不利方面:(1)在合同的终止权上,委托者与受托者之间权益不平等。银行可在信托贷款提前终止时,终止本合同。而客户无论什么理由,都无权终止合同。这在升息周期,于客户不利。(2)销售起始日与收益起计日,相隔17天,投资者购买此期产品,有217天是零收益。

         实际收益=240/365天×年化收益率3.8%×投资金额

          

 “阳光理财”T计划

 

 

 

 

 

 

发行银行

光大银行

 

 

产品名称

“阳光理财”T计划

 

 

发售地区

上海

 

 

销售起始日期

20070212

 

 

销售结束日期

20070228

 

 

收益起计日

N/A

 

 

委托管理期

12 个月

 

 

付息周期

12 个月

 

 

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

3.48

 

 

收益率说明

年预期收益率3.48%

 

 

委托币种

人民币

 

 

委托起始金额()

50000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10000

 

 

提前终止条件

投资者和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

 

 

申购条件

携有效身份证及现钞前往光大银行各大营业网点均可申购。

 

 

产品管理费

 

 

产品特色

 1、收益率高:本产品投资方向为信托计划,理财收益与同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有较大优势。

  2、信托投资门槛低:普通信托计划投资需要较高起点资金,而本产品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光大银行为广大投资者开启低门槛信托投资之门。

  3、风险较低:

  (1)本产品投资的信托计划由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信托公司资金账户由光大银行进行账户严密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光大银行作为投资者的信托代理人,为投资者选择优质的信托计划项目,并代理投资者与信托公司间的签约和追偿事宜。

  4、购买快捷简便:投资者持理财资金和本人身份证件在所有光大银行网点均可咨询和购买,方便快捷。

 

这期人民币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向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作为投资人的信托代理人,承担这样一些责任和义务:(1)负责寻求银行担保并由担保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对信托公司账户进行严密监控,保证资金专款专用;(3)为委托人选择优质的信托计划项目;(4)代理投资者与信托公司间的签约和追偿事宜;(5)根据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同约定,如期收回信托资金和收益,其中投资收益高出年化收益率3.2%的部分,归银行所有。这期产品的利弊,于投资者而言,有这样一些:

有利方面:(1)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担保并负连带责任,为投资人在法律、经济实力、信誉品牌上筑起一道风险防范底线。(2)年化收益率高于存款利息。

不利方面:(1)投资期限在升息周期长了一点。2007年在通货膨胀压力下,央行从318加息始,5个月内已连续加息4次,到815,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为3.6%,利息税已由20%下调为5%,显然,此期产品已无优势可言。在通货膨胀压力下,央行还可能再次升息。从收益与风险的比较来看,风险高于收益。(2)产品发售期,信托计划项目还未确定,这于投资者而言,风险加大。

 

“金葵花”-人民币资金债券理财计划

 

 

 

 

 

 

发行银行

招商银行

 

 

产品名称

“金葵花”-人民币资金债券理财计划

 

 

发售地区

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