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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不利方面:(1)信托计划存在流产的风险。其一,若募集资金不足2亿元,合同将被解除。其二,在委托管理期内,若单一资金信托资产总值小于2亿元,合同将予终止。这于投资者而言,一方面将面临再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投资资本只能获取一个低于活期利率的收益(认购期内按活期利率支付利息。清算期内不计利息),或负收益(若清算资产的总和少于投资者投入资本总和时,负收益将发生,且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2)投资对象不够明确,过于抽象、概念化,投资者的知情权被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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